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我部起草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登录民政部网站,点击首页上方导航栏“交流互动”,进入“征求意见”栏(或直接点击首页右下方“征求意见”栏),随后点击《民政部关于〈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交意见。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南大街6号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
附件:1.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 ? 2.关于《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起草说明
民政部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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