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爱旭股份发布公告,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布局,为满足下游客户日益增加的对N型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产品的需求,公司拟加快推进义乌基地PERC产能改造升级工作。根据项目技改需要,浙江爱旭拟与珠海迈科斯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向其采购TOPCon电池片湿法生产设备共计74台/套,合同总金额为21,432.80万元(含税)。
公告指出,由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刚同为珠海迈科斯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珠海迈科斯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爱旭股份表示,本次设备采购交易是在充分评估了珠海迈科斯在光伏设备领域的技术及研发能力、设备交期、过往产品质量、价格优势的基础上开展的日常生产经营采购活动,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珠海迈科斯在光伏电池设备的研发、生产、调试、升级等方面有较多的协同,互相尊重对方的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公平、互利地开展合作,双方在设备采购方面有销售限制性条款和保密协定,并对相关生产环节给予监督,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成本的有效管控,保证价格的公允。公司向珠海迈科斯采购电池生产设备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双方的合作有利于巩固公司在光伏技术领域的先进性,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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